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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遭撤銷廢止立案 二度打贏官司
http://www.crntt.hk   2022-11-09 18:34:59
婦聯會的位址美齡樓外觀。(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1月9日電/婦聯會未依政黨法轉型為政黨,遭“內政部”廢止立案,婦聯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決婦聯會勝訴,撤銷“內政部”處分和訴願決定。“內政部”不服,可上訴。對此,婦聯會表示,法官對於“憲法”保障的人民權益均能堅持捍衛,不為勢劫,不受政治干預,深為感佩。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繼10月27日宣判撤銷“內政部”對婦聯會限期修章處分後,今另一庭對“內政部”廢止婦聯會立案並命解散清算案,亦作出判決,將行政訴願及原處分均撤銷。

  政黨法於2017年12月6日制定公布並施行後,“內政部”依法通知婦聯會應在施行後2年內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但婦聯會未在法定期限屆前完成轉換程序,“內政部”2019年12月24日通知婦聯會於文到4個月內完成轉換,屆期未辦理者,將依規定廢止立案。

  婦聯會未於期限內轉型為政黨,2020年4月27日遭“內政部”廢止立案。

  婦聯會表示,本次判決除確認人民的結社自由及表現自由應受“憲法”保障的原則外,更以明確的體系解釋處理了不同法律中間的扞格,充分發揮行政法院保障人民權益,確保“國家”行政權之合法行使,增進司法功能的宗旨。

  婦聯會指出,行政訴訟是人民扭轉政府以行政命令逼迫的唯一途徑,而行政法院的法官則是人民權益受損時唯一的仲裁者。唯有公正、勇於擔當的行政法院法官,人民的權益才有受公平合法保障的希望。

  婦聯會強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兩個庭,對於政黨法過當戕害“非以參選為目的之政治團體”的看法類相一致,應引為司法典範;且兩庭法官對於“憲法”保障的人民權益均能堅持捍衛,不為勢劫,不受政治干預,令人深為感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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