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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梵大學特聘教授杜震華。(中評社 張嘉文攝) |
杜震華指出,《預算法》第59條明定“各機關執行歲入分配預算,應按各月或各期實際收納數額考核之;其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條文清楚說明,超收的部分“應一律解庫”,根本沒有“挪移墊用”的空間。如今“行政院”濫權,拿著超徵稅收恣意作為,無視程序正義,“立法院”居然也噤不作聲,自我卸責,無視法律存在,令人匪夷所思。在野黨應加以譴責,並要求“監察院”提出糾彈,讓民眾明辨是非,建立民主法治的正軌。
潘懷宗則說,新黨同意租屋補貼,但不希望政府用違法的方式進行。政府如果編列下年度預算,提交到“立法院”審查,相信各界都會同意,但政府不能閹割“立法院”的同意權,不該由“行政院”自己直接違法擴大補助,跳過民主政治應有的法定程序。潘懷宗更質疑,年底九合一選舉在即,民進黨政府是否想急著用這項租屋補貼政策,掩蓋防疫表現的失職?
游智彬指出,租屋補貼是踐踏預算法,政策買票,掩蓋社會住宅的政策跳票,桃園都更六都最差,青年住宅部分新竹也做不好,如今桃園市長鄭文燦帶著新竹落跑市長林智堅選桃園,可以說是青年居住政策治理失敗的難兄難弟二人組。用短期舉債解決八年執政的青年居住正義,非常不道德,排擠其他科目預算不說,更對一個健全的財政制度是非常大的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