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指出,與此同時,還需不斷健全完善相關機制,夯實制度保障,實現“金融活水”對中小微企業的精准滴灌。通過完善“四個機制”,把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落到實處。
一是完善風險分擔機制。由於中小微企業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對中小微企業開展貸款業務仍然存在“收益較難覆蓋風險”的問題。銀行業可主動對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地方政府性擔保機構,建立健全“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以首貸、轉貸、續貸等作為工作重點。同時,積極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合作開發為中小微企業增信的商業保險和其他增信類創新產品。
二是完善營銷管理機制。銀行需完善專門針對中小微企業的營銷管理機制,根據市場特點,以客戶為中心,調整工作方法和制度安排。從戰略、理念、機制、科技、員工隊伍及企業文化等方面,整體構建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模式,做到產品貼近需求、服務貼近客戶、機構貼近市場。一線機構要深耕中小微企業市場,做深做透社區銀行營銷模式,同時在客戶開發、維護方面推行客戶群管理和客戶分層管理,實現精准獲取客戶。
三是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制定獨立的信貸政策和計劃指標,優化信貸資源配置和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完善績效考核方案,適當降低利潤考核權重,並可給予適當的激勵措施,確保國家和地方的普惠金融政策更充分地傳導到中小微企業。
四是完善包容審慎機制。進一步落實差異化監管的政策,優化中小微企業貸款的風險分類制度,提高中小微企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全面落實授信盡職免責的政策,細化盡職免責辦法,探索建立寬容失敗的相關機制,進一步激發銀行業從業人員做好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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