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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友詩是港區台籍全國政協委員(中評社圖片) |
我的煎熬可能更不足為外人道。我到香港的時候,台灣正好發生美麗島事件,從那時一直到1997年香港回歸,有20年我無時不關注著台獨的發展和演變。從1990年的“野百合運動”到其後李登輝多次修憲,把民國政府的大陸性質一步一步限縮到台澎金馬,用體制內修法、教改,體制外宣傳、抗爭兩路夾擊的手段竊據國土,把台灣變成一個政治實體,有好長一段時間我參與了島內的反台獨活動,心情充滿悲憤。沒想到香港回歸以後,這種體制內外合攻,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完全自治的地方甚至喊出“港獨”的情境,又在香港上演。而這段時期我正好在港大完成博士學位進入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工作,親自在一線與反對派、本土派角力,看到自己沒有辦法挽救大局,而終至正不勝邪,外部勢力蠱惑年輕人洗劫香港。我的心比大部分香港人更痛,我常自嘲說:人生的前20年對付台獨,後20年對付“港獨”。然而想一想,台灣香港不正是我們從1840年來受外患入侵舉國浴血的一個縮影嗎?它不正是中華民族艱難復興的最後一哩路嗎?我的人生能大部份時間奮鬥在其中,這正是我的使命,也是我的榮幸。
中評社:您如何看待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對維護“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有何重要意義?
凌友詩:5月28日全國人大通過立法的決定後,很多香港朋友向我反映,認為中央終於來解救香港了,中央讓他們看到了香港安定和諧的希望。這些朋友中,不少是具有社會地位的知識份子和專業人士,他們有人因為去年香港發生大半年的“反修例”風波感到非常沮喪和難過,甚至考慮移民。所以當他們告訴我,聽到這個消息時有一個強烈的感覺,覺得中央是吊民伐罪、解民倒懸。“吊民”就是來慰問在香港受暴力迫害的人民,“伐罪”就是對這種傷害國家的犯罪行為予以懲治。香港有292萬市民簽名支持中央為香港製定國家安全法,這本身就已經說明了在香港建立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一國兩制”的實踐上,我們過去的問題都發生在“兩制”上,比如教育,民生,土地,傳媒等等,這些都是自治範圍的事務,有些是因為特區政府治理不善,有的則是意識形態問題,這些問題已經造成了香港的嚴重滯後和人民生活的困頓。可是宥限於“一國兩制”框架,中央政府一直沒有辦法進行監督管理和糾正,香港的反對派經常用“兩制”的名義抵制和侵奪中央的權力。到了今天,甚至威脅到國家的主權、國家的安全和根本利益。這讓中央政府不得不下定決心,調整過去走偏了的“一國兩制”的秩序。除了國防、外交以及國家安全等主權性事務,國家要管起來,中央也將加強對特區政府決策和施政的監督,對立法會議事秩序的維護,同時也將善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在香港特區偏離基本法時維持特區對基本法的正確理解。簡單的說,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一國”是“兩制”的大前提,國家安全又是“一國”的大前提。由中央和特區政府共同來維護國家安全,這正是“一國”與“兩制”的交融。這才是正確的“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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