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4日電/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對於龍頭房企金地集團擬將“18金地03”票面利率由5.29%下調至1.5%一事,分析人士認為,金地集團此舉違背了該債券“募集說明書”,有損投資者合法權益,上交所發布監管函予以關注實際上已表明監管態度。
操作不符合規範化要求
金地集團21日公告,擬在5月下旬將“18金地03”的票面利率由5.29%調整為1.50%。而根據此前“募集說明書”的“債券利率及確定方式”有關表述:“在存續期的第2年末,公司可選擇調整票面利率,存續期後1年票面利率為本期債券存續期內前2年票面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點,在存續期後1年固定不變”。
分析人士稱,“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提升”不能解釋為負利率、負基點的提升。
“金地集團大幅下調債券利率明顯違反了之前‘募集說明書’約定條款,通過調低債券利率,將刺激投資者回售。金地集團利用當前寬鬆的融資環境,發行更低成本的債券,可降低自身融資成本,但此舉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利益,將會受到監管部門的追責。”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指出。
“從目前公開信息來看,金地集團的操作不符合規範化要求,交易所對此提出質疑,符合市場預期。”申萬宏源證券研究所首席市場專家桂浩明表示。
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
分析人士指出,在目前低利率環境下,發行人選擇下調存續期票面利率或成為常態,但前提是必須符合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或者與投資者協商一致。如違約操作,無疑將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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