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6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征遷補償款分配不公,村黨支部書記張某的補償款明顯過高,可能存在不正當利益交易。機械設備只要一開動,群眾就圍了過來,要求讓我們公平補償,不然就不讓施工。”這是前不久湖北省襄陽市紀委監委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組來到襄陽繞城高速公路南段項目工地現場監督檢查時遇到的情況。
國務院批覆的《“十四五”特殊類型地區振興發展規劃》中,襄陽市建設省域副中心城市上升為國家戰略。繞城高速公路南段助推拓寬襄陽都市圈經濟走廊,完善區域路網布局,是促進襄陽市產業發展的重要抓手,發展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的大動脈。然而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地處襄城區熊廟村的繞城高速與二廣高速互通樞紐匝道遲遲沒有完工,嚴重影響高速公路項目的整體通車進度。
“補償都是統一方案,為什麼出現有人多獲利的情況?其中可能存在問題。”該紀檢監察組幹部帶著疑問,深入熊廟村走訪。
“高速路建在家門口方便出行,我們沒有理由不支持。”“征遷補償款都發到位了,但是為啥給村黨支部書記發得多?”村民集中反映負責具體征遷的尹集鄉政府向村黨支部書記張某多發放了補償款。隨即,該紀檢監察組將問題線索提交襄陽市紀委監委。
“經對調查掌握情況的會商研討,我們決定啟動監督事項統籌推進機制,運用‘室組地’聯合辦案模式,由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組、襄城區紀委監委組建聯合調查組,對問題線索一查到底。”襄陽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章雪峰介紹,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統籌指導線索查辦,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組利用駐在優勢,聯繫繞城高速指揮部瞭解情況,襄城區紀委監委組織幹部走訪一線。
經查,張某在12年前通過競標方式,拍得該村一處廢棄學校,之後改建成餐飲場所,並私自違規擴建。襄陽繞城高速公路南段項目啟動後,尹集鄉政府沒有按照“先審計後撥款”的流程,而是採取“先撥款後審計”的方式,向征遷對象兌現補償款,導致不屬於補償範圍的違章建築,也計入補償面積,張某因此多得到補償金。後來,張某心存僥幸,在明知面積超額計算的情況下,並未上報相關情況,而是選擇默不作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