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8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游泳健身了解一下!”走在街頭,我們可能都遇到過這樣的熱情推銷。
現實生活中,不少消費者經不住商家推銷,“頭腦一熱”便購買了期限較長的健身會員卡,事後冷靜下來想要退卡卻往往大費周折。
辦卡容易退卡難,消費者只能自認倒黴嗎?2021年1月1日起,由上海市體育局、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上海市健身健美協會共同制定的《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版)》正式推廣使用,明確消費者自簽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內,在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的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獲得全額退款。
類似於網購的“7天無理由退貨”,“7天冷靜期退款”是對消費者正當權益的保護,也是對商家守信經營的規範。
預付費消費的一大問題是消費者先付款,商家後履行義務,商家“圈”住了大筆資金,消費者卻無法預知和把握消費質量,承擔著較大風險,處於不利地位。“7天冷靜期退款”最大的亮點就是遏制商家過度營銷或虛假宣傳,推動雙方交易恢復到公平狀態,平衡買賣雙方利益。
任何消費和服務都不是“一錘子買賣”,對於商家而言,要將消費者一時的消費衝動轉化為可持續的消費行為,需要摒棄重營銷、輕服務的想法,真正提升商品質量和服務水平。《示範文本》的推出,有助於體育健身行業在規範有序的軌道上良性競爭,從而走得更穩健更長遠,也有利於提高消費者對商家的信任度,實現市場與消費者的共贏。我們歡迎在更多的預付費消費領域給予消費者這樣的“冷靜期”。
當然,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要考慮商家的成本和損益,給予平衡、合理的規定。按照《示範文本》,消費者解除合同並獲得全額退款的前提是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一旦開卡使用,即使在7日以內,也不再適用冷靜期退費條款。這樣的限制,可以避免部分消費者免費體驗7天後惡意要求退款的情況出現,以維護商家正當利益。相信,有實力、有底氣的商家,不會抗拒“7天冷靜期退款”的考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