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季期間,我們將加強簽約履約信用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合同保障供用氣秩序穩定,嚴格執行價格政策。”該負責人表示,供暖季期間,對居民用氣量價齊保,門站價格不上浮;對學校、醫院、公共交通等民生用氣保量穩價,在基準門站價格基礎上上浮幅度不得超過20%;其他市場化氣量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需要強調的是,LNG市場價格波動不會影響居民用氣,居民用氣嚴格執行當地政府定價。”該負責人強調,在持續做好煤炭、天然氣價格運行監測分析的基礎上,將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天然氣價格監管,對違規漲價、串通哄抬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堅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