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電/據中國僑網報道,海南萬寧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萬寧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下稱《優惠政策》),從土地、稅收、人才,到投融資獎勵、產業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共七章十八條,有效期5年。
《優惠政策》稱,對使用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稅市內實得部分和工業項目的城市配套費最高可獎勵90%。對商服用地的基礎設施配套費予以獎勵,最高可減免50%;對經營酒店和專業市場的土地使用稅市級實得部分50%予以獎勵。
在稅收優惠獎勵方面,除了參照《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文件內容外,對註冊在海南自貿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 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按照海南自貿港鼓勵類產業目錄,對在海南自貿港設立的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人才服務方面,對於與萬寧的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就業合同的高層次人才,妥善解決工作調動、入籍落戶、配偶及子女戶口遷轉、配偶工作安排等問題。人才子女可按“一事一議”原則進入萬寧市優質學校、幼兒園就讀。
對不願改變戶籍或國籍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可辦理《高層次人才居住證》,享受戶籍居民同等的購房、醫療、教育等待遇。萬寧市人民醫院開通人才綠色就醫通道。高層次人才(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工作滿1年後,可享受3個月的減免住院護理費用,工作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最高不超過12個月。
萬寧市鼓勵高層次人才配偶自主就業。對於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層次人才,配偶未就業的,按海南全省在崗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發放生活費補貼。高層次人才配偶靈活就業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可申請財政補貼,由萬寧市財政局按實際繳費額全額補貼。拔尖級以上人才可以直接取得小客車指標。對在萬寧市投資固定資產項目資金3億元以上的社會投資項目,投資企業法人代表一名子女可安排轉入萬寧市重點中學就讀。
人才津貼方面,高層次人才與萬寧市用人單位簽訂合同3年以上的,按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類高層次人才按人才級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等級一次性安家補助和並分別給予每月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1000元的特殊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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