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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0月19日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報道,日前,雲南省委巡視組向玉溪市江川區反饋巡視情況時,玉溪市委書記王力代表市委表態並對江川區委落實巡視反饋意見提出了明確要求。據了解,雲南在向縣(市、區)委反饋巡視意見前,首先向縣(市、區)所在州(市)委書記通報巡視情況,並要求州(市)委主要負責人參加所轄縣(市、區)巡視反饋會,對巡視整改提出明確要求,同時建立巡視後約談機制,要求離任一把手“舊官理舊賬”,並在巡視反饋會上通報約談情況。
巡視巡察反饋是聯通巡視巡察“前半篇文章”與“後半篇文章”的重要節點,直接關係整改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否上肩,切實影響巡視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是否落實落地。不少地方抓牢巡視巡察反饋這一關鍵環節,創新方式方法,壓實各方責任,推動做深做實巡視巡察“後半篇文章”。
湖北省將巡視發現的問題向被巡視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被巡視地方上級黨組織、已調離或提拔的黨組織原主要負責人反饋,將行業和領域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典型性問題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領導及相關主管部門通報反饋,形成“四個反饋”工作機制。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省紀委監委和省委組織部分管領導及相關處室負責人、省委各巡視組組長、巡視辦班子成員、被巡視縣市區黨組織上一級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參加巡視反饋會,當面提要求、壓責任。
“通過改進巡視反饋,紀檢監察機關和黨委組織部門履行整改日常監督責任實現了關口前移。”湖北省委巡視辦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通過強化巡視反饋,十屆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完成率達97.8%、移交問題線索處置率達99.7%;十一屆省委前4輪巡視整改平均完成率達96.5%,實現了巡視整改的新突破。
除了湖北外,還有不少地方通過多方反饋、分管領導參與反饋,以“雙通報”“四向”抄送等方式壓緊壓實被巡視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黨委政府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督促整改責任,形成齊抓共管整改落實的局面。
廣西壯族自治區堅持巡視“再反饋”制度,對巡視反饋一年內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崗位調整的,再次向新任黨委(黨組)書記反饋巡視意見,接力推動整改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