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1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多位內地學者參加昨日的“‘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政治體制”綫上研討會。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表示,香港的政治體制屬中國的地方政治體制,由中央決定。他強調,無論在國家層面或是地方層面而言,“三權分立”都不是政治體制的表述,它跟政治體制是兩個層面,不能把政治體制跟權力分工等同。
王磊指出,相信進一步推進行政長官主導可能是未來一個方向。他認為,立法機關除了制約特區政府、監督行政長官,更要與政府互相協調及配合。他又指,在司法覆核方面,司法機構要有一定的自我約束,太多司法覆核或會影響政府威信及效率。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說,從基本法立法原意看,“行政主導”是香港特區政制設計的突出思想。從基本法起草過程看,“行政主導”這一原則從一開始就已確立。他提及,鄧小平於1987年在會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強調香港不照搬西方的一套、不適宜搞“三權分立”。他呼籲民衆全面系統理解條文,切勿斷章取義。
鄒平學認為,討論香港政治體制需具備邏輯思維。他指出,攬炒派在涉及特首普選問題上,把特首的權利描述為“淩駕一切”;而談及香港的政治體制時,卻又有意無意地貶低行政主導的地位。他呼籲攬炒派要尊重政治常識和公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