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7日電/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意見》提出,從“十四五”第一年開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年度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核算,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
北京青年報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表示,土地出讓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土地增值收益有力推動了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但直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偏低,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支持作用發揮不夠。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需要大量投入,僅靠財政一般公共預算遠不能滿足需求,必須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建立健全鄉村振興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意見》部署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是一項重要的改革舉措和制度安排。
文章提出,拓寬資金來源渠道,為促進鄉村全面振興“添動力”。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來,中央不斷強化頂層設計,建立健全鄉村振興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要全面促進鄉村振興,需要真刀真槍地幹,需要真金白銀地投,建立財政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除了繼續增加財政一般公共預算“三農”的投入,也要想辦法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比例,就是一個重要的資金籌措渠道。
近幾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一年達到六七萬億元,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就相當於“三農”增加了600億元至700億元的投入。可見,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將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
文章指出,當前,中國經濟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關鍵期,經濟發展前景向好,但也面臨著結構性、體制性、周期性問題相互交織所帶來的困難和挑戰,加上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目前經濟運行面臨較大壓力。我們還要面對世界經濟深度衰退、國際貿易和投資大幅萎縮、國際金融市場動蕩、一些國家保護主義和單邊主義盛行、地緣政治風險上升等不利局面,要在一個可能更加不穩定、不確定的世界中謀求中國發展。
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是基於國內發展形勢、把握國際發展大勢作出的重大判斷和重要戰略選擇。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有利於解決土地增值收益長期“取之於農、主要用之於城”的矛盾,進一步激活農村內需市場,為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增助力。
文章認為,對標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當前中國農業農村發展還存在一些短板。經過疫情大考,補齊農村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短板的任務尤為緊迫。《意見》提出,允許各地根據鄉村振興實際需要,打破分項計提、分散使用的管理方式,整合使用土地出讓收入中用於農業農村的資金,重點用於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現代種業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村莊公共設施建設和管護、農村教育、以工代賑工程建設等。這對於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村公共服務水平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意見》強調,加強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資金與一般公共預算支農投入之間的統籌銜接,持續加大各級財政通過原有渠道用於農業農村的支出力度,避免對一般公共預算支農投入產生擠出效應,確保對農業農村投入切實增加。總之,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加大農業農村投入力度,有利於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基礎,為補齊全面小康短板注入了強大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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