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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長徐榛蔚。(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24日電/國民黨考紀會今天處理花蓮縣長徐榛蔚違紀輔選傅崐萁的停止黨權案,雖是妻子幫老公輔選,仍決定給予停權1年6個月處分。不過,國民黨組發會主委李哲華說,此案可循“立委”陳玉珍模式,組發會將在考紀會下次開會時建議重做處置。
考紀會今天做出決議後,即確定徐榛蔚遭停權1年6個月,不需再經中常會同意;由於徐榛蔚是中常委,遭停權後,中常委資格仍在,沒有遞補問題,但徐榛蔚無法參與中常會。
徐榛蔚去年未獲國民黨核准,為丈夫、無黨籍參選“立委”的傅崐萁助選,違反黨紀,國民黨考紀會經過長達半年討論,今天決議將徐榛蔚停權1年6個月。
據《中央社》報道,花蓮縣黨部考紀會上周曾針對此案開會,建議給予申誡處分,但建議案送到中央後,考紀委員有不同意見,組發會尊重;花蓮黨部主委張峻下午得知處分結果後,請求中央黨部組發會提出建議,在下次考紀會開會時重新評估。
另前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林有志到台北市政府擔任有給職顧問,原本地方考紀會建議停權一年,但中央考紀會最終決定給予撤銷黨籍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