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最高法發布環境資源年度典型案例,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訴南京勝科水務公司、鄭巧庚等12人污染環境案位列其中。12人分別被判刑1年至6年,公司被罰款以及被判賠的環境修復費用,總共高達5.2億元。
“案件的審判只有體現從嚴從重的原則,方能達到懲罰和震懾的目的。”正如這一案件的主審法官所期待的,嚴格執法有力震懾了違法者,促進了企業守法意識提升。生態環境部的統計數據顯示,在執法日趨嚴格的背景下,近3年來,全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呈明顯下降趨勢:今年1—4月,全國共下達處罰決定書2.8萬份,而2019年上半年,這個數字是6.4萬份,2018年同期是7.2萬份。
嚴格管理,助力環保意識形成——
上海浦東新區北艾路上分布著近百家商鋪,從去年10月份開始,垃圾清運車每天兩次上門收集商鋪產生的生活垃圾,如果發現存在垃圾混投的情況,店鋪將被給出“差評”。“差評”隨後進入信息管理平台,從垃圾清運員發現問題,到城管隊員上門處置,整個過程不到2個小時。
“管得確實嚴,促進了我們養成垃圾分類的好習慣。”一家餐飲店店主嘗過被處罰的苦頭,現在店裡垃圾分類做得很有章法。
按照綠色發展要求,厚植綠色文化沃土,嚴格規範社會細胞的行為方式,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公眾成為保護綠水青山的行動派。
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近年來,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景象,不斷展現在我們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