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9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該案發生後,我鎮立行立改,通過數據比對和走訪入戶核實,對近年來享受臨時救助、低保等政策的人員進行全面梳理,對2020年上半年4戶有車有房的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退回低保申請,對已死亡5人和已外嫁1人在低保中調減,停發家庭有財政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金10人3656元……”日前,重慶市奉節縣羊市鎮民政工作負責人在縣巡察整改匯報會上介紹情況。
2019年8月,十四屆奉節縣委啟動第十一輪巡察,對羊市鎮開展常規巡察,同時以“巡鄉帶村”方式對7個村(社區)黨組織進行巡察。按照要求,本輪巡察的重點內容之一,就是要核實縣紀委監委民生監督室和縣委巡察辦通過黨員幹部親屬涉權事項系統比對發現並梳理出的50個問題。
“興安社區會計徐萬方之母來某某2018年7月因慢性病需長期服藥享受臨時救助3000元;徐萬方婆婆劉某某2018年1月因慢性病享受臨時救助3000元,同年11月劉某某再次因慢性病申請臨時救助3000元”。
“來某某、劉某某都符合臨時救助政策嗎?徐萬方作為社區幹部,是否存在違規操作、優親厚友?”
帶著這些疑問,縣委第五巡察組查閱了羊市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供的來某某、劉某某的《個人待遇綜合信息表》,資料顯示:來某某2017年因住院和購買藥品總自付金額為13097.1元,2018年因住院和購買藥品總自付金額為8244.12元;劉某某2017年因住院和購買藥品總自付金額為8.5元,2018年全年因住院和購買藥品總自付金額為6.5元。
按照羊市鎮社事服務中心下發的臨時救助操作說明,明確一般戶重大疾病醫費自付部分必須達30000元以上,生活必須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困難的家庭或成員方可申報臨時救助。
“明顯沒達到臨時救助政策標準,為何還享受了臨時救助?”巡察組研判後認為興安社區在臨時救助工作中存在貓膩。
為把事情弄清楚,巡察組來到興安社區實地走訪核實,發現負責收集社區臨時救助相關資料的,正是該社區綜合服務專幹徐萬方,來某某、劉某某確系徐萬方的母親和婆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