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直播帶貨有了“行規”。不久前,中國廣告協會發布並實施《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範》。這將進一步規範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為營造良好市場環境、促進網絡直播營銷業態健康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來,網絡直播在一定程度上拓寬了商品營銷渠道,帶動了直播經濟。從最初賣食品、日用品,到如今賣房子、汽車等,再到地方幹部直播帶貨賣當地農產品,網絡直播營銷方興未艾。有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直播電商行業的總規模達到4338億元,預計2020年市場規模將突破9000億元。可以說,直播營銷便利了生活,增加了就業,帶來了商機,活躍了經濟。
直播營銷趨熱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消費陷阱,損害了消費者權益,也影響到自身健康發展。比如,有些商家誇大其詞,消費者收到商品後才發現,名品變贋品、好貨變水貨、價廉不物美;消費者遇到產品質量問題,售後服務卻跟不上;有的直播平台或主播為製造“火熱假象”,不惜製造虛假數據、泡沫流量。中消協的統計數據顯示,37.3%的受訪者在直播購物中遇到過消費問題。保質保量、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權益,是直播營銷必須堅守的底線。
無論技術如何迭代、渠道如何更新,直播營銷仍是市場營銷行為,都應堅持誠信經營的價值取向。正因如此,此次發布的《規範》明確規定,“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嚴格履行產品責任,嚴把直播產品和服務質量關”“依法依約積極兌現售後承諾”。直播營銷越是紅火,越應該築牢誠信經營的基石。對此,各方應該凝聚合力,共同治理。比如,直播平台要加強內容審核力度、完善誠信評價機制;相關監管部門要嚴厲打擊虛假營銷行為,提高侵權成本。直播營銷不是“一錘子買賣”,更加重口碑、重質量,輸出正能量,才能實現長遠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