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火爆、泥沙俱下,一些弊端也開始顯現。部分主播涉嫌誇大宣傳,不規範宣傳;直播帶貨的產品質量貨不對板,存假冒偽劣商品;直播數據造假,欺騙商家與消費者;售後服務難保障、價格保底承諾難實現等問題不斷出現,既困擾著消費者,也阻礙著行業的發展。
繼7月1日《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範》正式實施後,此次把直播帶貨納入正式職業,既是對行業的肯定,同時也意味著直播行業要逐步告別野蠻生長,進入規範化、有序發展的階段。
值得一提的是,有觀點認為,直播現在准入門檻極低,人人都可做才導致種種亂象,所以應採取嚴格的資質准入和營銷行為審核。部分消費者可能會贊同這種觀點,但這並不符合新業態的發展。
我國推進“放管服”改革多年,到2018年底國務院分7批取消了400多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因此,當水利工程建設監理、防雷專業技術、肉品品質檢驗等人員准入資質都取消的時候,一個直播銷售人員,千萬不能走回頭路,額外設置資質考試。畢竟說到底,直播是一種商業行為,但也是一種個人權利。
“二話不說,先管起來”的形式主義從管理效果來說,也是無效的,只能滋生出更多的權力自我設租。對直播這種新業態,應採取包容審慎監管。而所謂包容審慎,就是先看一看、先放一放、先讓市場多跑一跑。這種管理方式背後,是相信市場、鼓勵創新。當然,包容不是縱容,事前包容意味著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要重視法律的規制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