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保持執行工作高水平運行
如期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之後,人民法院咬定青山不放鬆,不斷鞏固攻堅成果,各項執行指標穩中有進。
深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認真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2019年“1號文件”,鞏固拓展綜合治理執行難格局,健全長效機制。
強化善意執行、文明執行。
加大力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集中開展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執行專項行動,切實維護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
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不斷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
面對全球範圍內案件持續較快增長趨勢,我們必須依靠深化司法改革、建設智慧法院,破解這一難題。
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貫徹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意見。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開展繁簡分流改革試點。
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壓實審判監督管理職責。
探索互聯網司法新模式。發揮互聯網法院“試驗田”作用,全面推廣“中國移動微法院”,在烏鎮舉辦世界互聯網法治論壇,深化互聯網司法國際合作。
推動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深度應用。建成全國司法區塊鏈平台,為法官辦案、群眾訴訟提供智能輔助。
深化陽光司法。裁判文書公開、審判流程公開、庭審公開讓公平正義經得起圍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