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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堵住國安法律漏洞就是掃清發展障礙
http://www.crntt.hk   2020-05-23 12:13:45
 

  因此,從維護香港繁榮與穩定的角度出發,必須堵住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但客觀上香港特區無法靠自身能力解決問題,一方面是因二十三條立法長期被妖魔化、污名化,無法在短期內有實質推進;另一方面是現行法律中的有關規定長期處於“休眠”狀態,難以有效執行。不僅如此,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力量配備和執法權力配置也存在明顯“短板”,如果中央再不採取必要的手段,漏洞不單永遠不可能補上,反而會越撕越大出現災難性後果。

  基於對總體形勢的把握,中央果斷作出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與執行機制的決定。需要強調的是,世界上任何國家,國家安全立法都屬於國家層面的權力,是中央的事權。全國人大的“決定”,權力來源於國家憲法,是對基本法實施行使監督權的體現,這也與香港基本法有關規定是一致的,完善了特區與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決定”通過之後,將和基本法一道,在香港擁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不存在所謂的“越權”之說。

  沒有安全的發展環境,就不可能有美好的未來,這是一個放諸四海、顛撲不破的道理。其實,香港本來擁有十分好的基礎,得天獨厚的政治條件與地理優勢,長期都是區域內的發展“龍頭”。但自一四年非法“佔中”以來,到去年的修例風波以降,固有的優勢遭到嚴重破壞,發展也面臨每況愈下的趨勢,即使中央提供大量惠港政策,也於事無補。當中根本的原因在於國家安全受到破壞,社會無法有穩定的發展空間。

  可以預見,在全國人大進行立法的期間,香港可能會遭遇到一些“陣痛”,外國勢力與亂港分子必定會作出瘋狂反撲,社會也可能重現去年黑暴最嚴峻的形勢,但這都是中央早已預見到並有所準備的。一旦法律完備,困擾香港多時的問題得到解決,香港必將迎來更加美好的未來,這正是絕大多數港人的最大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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