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6日電(作者 商橘)原標題:《北京來論:“九二共識”是引領兩岸關係行穩致遠的定海神針》
近來,島內出現了一些質疑“九二共識”過時、主張響應“新民意”、調整“九二共識”表述等論調,為兩岸關係增添困擾和阻礙。客觀還原“九二共識”歷史原貌,敦促兩岸有關黨派及有識之士,回顧“九二共識”在兩岸關係發展歷程中的重要作用,重溫其蘊涵的豐富政治智慧和展現的實踐價值,共同維護和珍視這一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定海神針”,至為必要。
“九二共識”的核心內涵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相關史實完整清晰,未曾修改,也未被改變。1992年,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受權就在兩岸事務性商談中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事宜進行協商,經香港會談和後續函電往來,達成共識。海基會提出的表述內容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海協會提出的表述內容為:“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在雙方經過協商、相互認可的文字表述中,都表明了“海峽兩岸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態度。這一共同認知後來被概括為“九二共識”。“九二共識”達成的過程和核心內涵見諸於雙方往來函電,有史料為證,始終是完整清晰的,不容否認,也不容歪曲。
“九二共識”經過兩岸雙方授權協商達成,後又歷經兩黨、兩岸領導人認可,並寫入兩黨、兩岸重要文獻,單方面修改是不行的。2005年4月,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大陸,兩黨共同發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明確指出“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謀求台海和平穩定,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兩岸同胞利益,是兩黨的共同主張。”當年,國民黨即將“五項共同願景”列入《中國國民黨政策綱領》。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報告首次寫入堅持“九二共識”,表明對“九二共識”作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政治基礎重要組成部分的高度重視。2015年11月,兩岸領導人在新加坡實現歷史性會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7年來兩岸關係能夠實現和平發展,關鍵在於雙方確立了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共同政治基礎。”馬英九也提出“鞏固‘九二共識’,維持和平現狀”的主張。“九二共識”不是一方強加於另一方的,而是雙方的共同認知,構成兩岸關係的“定海神針”,不能因一方的訴求變化而改變,也不能因一方的政治需要而作重新解釋。單方面做出改變,背離共識,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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