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2日電/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項工作任務更重、要求更高。這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將疫情對“三農”影響降到最低。
人民日報發表湖南師範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院長陳文勝文章表示,突如其來的疫情發生在春耕備耕關鍵期、農產品銷售與休閑消費的黃金期、農民工就業的高峰期。農民的工資性收入,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進度……這些方面,都可能受到疫情影響。對此,必須圍繞保民生、促脫貧、扶生產,集中解決好農資入村、農民工進城、農產品出鄉等現實難題,以有效應對危機與挑戰。
文章提出,促進“農資入村”,便利“農民種田”。把組織種子、化肥、農藥、飼料等農業生產物資進村入店作為工作重點。強化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平台進行生產培訓、在線指導、在線答疑。
保障“農民工進城”,加快復工推動就業。保就業,首先要保市場主體,幫助企業解決在復工復產中遇到的原材料供應、務工人員返企、物資運輸、流動資金不足等難題,實現企業全面正常生產經營。同時,還要多途徑創新農民就業渠道,推動外出務工就業“走出一批”,增設臨時公益性崗位“消化一批”,引導本地企業“解決一批”,鼓勵農村新型經營主體“聯結一批”,全力化解當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困境。
以“農產品出鄉”為目標,實現農產品產銷對接。建立農產品流通的特別綠色通道,保證“菜籃子”“米袋子”等主要農產品出得了村、進得了城,防止農產品出現“賣難”和“買難”雙重困境;加大重要農產品產銷對接服務力度,加強農產品生產、投放、調配,支持和引導農產品生產企業、合作社與城區各超市、農貿市場進行產銷對接。
文章認為,在上述具體措施之外,還應從制度層面著力,圍繞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這條主線,提升緊急應變能力、健全危機應急機制。從政策制定角度來說,各項政策可以考慮適當向“三農”傾斜,比如在財政政策方面,重點支持農業保險,有效降低農業生產風險,激活縣域經濟發展活力;在金融政策方面,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經營主體予以適當延期。從改革設計的角度而言,在政策範圍內下放權力授權基層先行先試,推動城市和工業以及發達地區的資源要素,尤其是資金向鄉村流動,激發鄉村振興內在動力。總之,既有著眼當前的應急舉措,又有施之長遠的政策保障,我們一定能將疫情對“三農”影響降到最低,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凝聚強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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