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0日電/據人民網報道,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鼓勵用人單位對計劃生育政策內生育的嬰幼兒家庭父母每人每月發放200元的嬰幼兒保教費。該省計劃到2020年底,初步建立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政策規範體系和標準規範體系,全省建成一批具有示範效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實施意見》的基本原則是家庭為主、托育補充,政策引導、普惠優先,安全健康、科學規範,明確了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及保障措施。
根據《實施意見》,2020年,各地要結合實際開展試點工作。各市要選擇1-2個公辦(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模式、1-2個私立模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開展試點。各縣要積極開展幼兒園托班試點,或者在機關、企事業等單位開展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試點。
山西省將支持各地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銜接的育兒假、產休假。同時,加快推進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母嬰設施建設和改造,開辟綠色通道,為嬰幼兒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條件,營造嬰幼兒照護的友好社會環境。
在新建居住區時,山西省將按照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的要求,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在推進老舊居住小區改造過程中,鼓勵各地採取政府補貼、行業引導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通過做好公共活動區域的設施和部位改造,為嬰幼兒照護服務創造安全、適宜的公共環境;加大農村和貧困地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支持農村社區新建或利用閑置鄉村公共服務設施改擴建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