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日電/據新華網報道,德國聯邦政府與各州政府4月30日達成協議,繼續實施目前的社交限制措施,但允許部分公共設施開放。
根據協議,民眾在公共場所仍需保持1.5米左右的社交距離。兒童游樂場、博物館、展覽館、紀念館、動植物園、宗教場所等公共設施在滿足衛生、限流等條件下可重新開放。醫院可在維持新冠患者治療能力的同時,騰出部分病床收治其他病人。
根據協議,須加強對個別地區疫情集中暴發時作出快速反應的能力,包括恢復實施嚴格限制措施、控制人員流動等。聯邦政府與各州政府將在5月6日對是否進一步放鬆限制措施作出決定。
德國政府於3月22日開始實施嚴格限制公共生活的措施,包括禁止公共場所2人以上人員聚集、停止非必要商業經營活動等。
數據顯示,截至4月30日零時,德國累計新冠確診病例159119例,累計死亡病例6288例。
德國疾控機構羅伯特·科赫研究所所長威勒30日表示,德國目前基本傳染數為0.76,建議繼續提高病毒檢測能力,特別要加強對醫院、養老院等高風險場所人員的檢測。基本傳染數小於1表示傳染病將會逐漸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