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2日電/據大公報報道,記者黃慶輝報道:新冠肺炎疫情下,政府頒布“限聚令”及“禁酒吧令”等抗疫條例,警員由前晚至昨凌晨於多區巡查及票控違規人士,其間發現尖沙咀一間酒吧涉違規營業,男負責人涉違反《規例》被捕,而店內另有5名男女因違反“限聚令”被票控。
西九龍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巡查發現在尖沙咀金馬倫道26至28號一間酒吧涉違規營業,即場拘捕一名42歲酒吧男負責人,他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案件於4月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另外,酒吧內其中3男2女顧客亦被發出定額罰款告票,他們涉嫌違反“限聚令”。
《規例》訂明,會址內純粹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會址範圍必須關閉。違反上述規定者即屬幹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針對食肆的防疫新規例上月28日生效,截至前日(10日)當局作出10次檢控,限聚令則已發30張告票。
政府公布,截至昨日凌晨,政府各部門及警方就有關群組聚集進行了22170次巡查,並發出2868次口頭勸喻,其中警方發出35張定額罰款告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