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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欽。(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3月27日電/“監察院”和“內政部”等單位日前接獲檢舉信,指稱“警政署長”陳家欽、“警政署”人事主任等人為自己人量身訂作內陞管道,疑涉偽造公文書罪。“監察院”、“內政部”政風室展開調查。據了解,“內政部”正式以機關名義將陳家欽依偽造文書等罪函送台北地檢署,目前已分案偵辦。
今年62歲的陳家欽為中央警官學校54期畢業,中央警察大學刑事鑑識研究所14期畢業。警大畢業後赴美國康乃狄克州New Haven大學攻讀刑事科學碩士。陳家欽曾任刑事局偵查隊長、高雄市刑大大隊長、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長、“警政署”法制室主任、高雄市警局副局長、保二總隊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長等,陳家欽在高雄與綠營關係頗深,2017年陞任為“警政署”署長。
警界最高層因案被調查,史無前例。據悉,除了陳家欽被列為他字案被告,“警政署”人事室主任張淑芳、署長辦公室專員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等4名高階警官也被隨案函送,檢廉將分案調查。關於陳家欽等5名官警被法辦一案,因事涉敏感,北檢今被記者追問此事時,低調封口,僅表示:“無法說明”。
綜合台媒報道,“監院”及檢廉高層所掌握的檢舉及移送內容,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等3人原為2線3星,在“警政署”當年度陞職2線4星的備取排名,分別是第60、66以及72名,若按正常調陞程序約需再等候5至6年,陳家欽被控替3名專員量身打造“升官歷練圖”,先平調3人至刑事局,再由“警政署”發文全台海選徵調3人中選,使3人晉陞2線4星專員。
“警政署”全台海選徵調引發爭端後,“內政部”政風室介入調查,認定陳家欽涉嫌授意人事室主任張淑芳,教唆吳正傑等3人撰寫“職務歷練”、“警政交流”等不實的職務報告,虛造徵調至刑事局的公文,3人外調刑事局後,人卻仍留在署長辦公室上班,海選過程引發爭議。
陳家欽被舉發的用人爭議不只一樁,署長辦公室秘書張博鈞曾酒駕致人受傷,陳仍堅持拔擢,引發警界非議及“立委”關切,陳日前在“立法院”答詢表示已註銷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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