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7日電/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要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守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健全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建設美麗中國,必須在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中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讓天藍地綠水清深入人心,使良好生態環境成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長點。
尊重自然。馬克思主義認為,人靠自然界生活。人類在同自然界的互動中生產、生活、發展,人類源於自然界,必須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在人類的生存空間裡,社會系統、經濟系統和自然系統通過人類的活動耦合成複合生態系統。只有當各個系統彼此適應、輸入輸出總體平衡的時候,整個複合生態系統才能實現穩定的良性循環。相反,對自然缺乏應有的尊重和敬畏之心,只講索取不講投入,只講發展不講保護,只講利用不講修復,就會破壞自然界,也會破壞複合生態系統平衡。人類對自然界的傷害,最終也會傷害人類自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必須尊重自然,堅決摒棄損害甚至破壞生態環境的增長模式,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把經濟活動、人的行為限制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能夠承受的限度內,給自然生態留下休養生息的時間和空間。
順應自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人的命脈在田,田的命脈在水,水的命脈在山,山的命脈在土,土的命脈在樹”。自然是生命之母,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人類想要發展,必須順應自然。綿延5000多年的中華文明孕育了豐富的生態理念,中華民族歷來高度重視在順應自然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老子》上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孟子》有載:“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荀子》寫道:“草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這些先哲的思想均蘊含著按照自然規律活動的生態智慧。實踐表明,人與自然相處的最好方式就是順應自然規律,在利用自然資源方面秉持科學、合理、可持續的態度,而不能肆意破壞自然界,否則最終受懲罰的還是人類自己。
保護自然。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而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環境保護的成效如何,歸根到底取決於經濟結構和經濟發展方式。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不是矛盾對立的關係,而是辯證統一的關係。經濟發展不應是對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竭澤而漁,生態環境保護也不應是捨棄經濟發展的緣木求魚。實際上,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就要堅定不移保護綠水青山這個“金飯碗”,利用自然優勢發展特色產業,因地制宜壯大綠色經濟。一方面,要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通過調整經濟結構和能源結構,優化國土空間開發布局,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推進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另一方面,要加快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在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培養生態道德和行為習慣,努力讓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黃承梁(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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