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是提升國家治理效能
《決定》在充分肯定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多方面顯著優勢的同時,還進一步強調並闡明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和著力點。
總體目標是: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時,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必須牢牢把握的著力點,概括為“13個堅持和完善”。歸根結底,最終是為了提升國家治理效能,從而使經濟社會發展具有源源不斷的創新動力和活力,使經濟社會結構的重大關係達至平衡、和諧、穩定,使發展進程中出現的問題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可以說,提升國家治理效能,是完善和發展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的落腳點,事關各項事業發展的興衰成敗。
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最值得關注的,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如何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進而有效應對新長征路上各種嚴峻的風險挑戰。正如《決定》所強調的:“我國國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制度是管根本、管長遠的,治理是講執行及其效能的。制度優勢效果如何,最終要看國家治理效能如何。總而言之,國家治理能力的背後是一整套成熟、定型的制度支撐,良好的制度體系一定要具體轉化或落實到國家治理效能上。
“中國之治”的堅實保障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後,西方一些國家在發展問題上出現了某種停滯和滑坡,有些國家還出現各種“亂象”,可稱之為“西方之亂”。“西方之亂”產生的原因很多,從其根源上分析,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其執政黨缺乏一個核心,缺乏執政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缺乏向心力;二是其制度體制存在嚴重問題,各方利益相互掣肘,難以形成合力、凝聚力和執行力,一張藍圖難以繪到底;三是其國家治理效能低下,國家治理能力落後,導致執政者缺乏問題意識和責任擔當,從而使問題成堆,積重難返,不能及時得到有效解決。
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制度建設、國家治理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具有豐富的治國理政智慧。其中最為關鍵的,就是在中國共產黨堅強領導下,不斷加強制度建設,與時俱進地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強調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更加注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開辟“中國之治”新境界。這不僅使廣大黨員幹部能做到“兩個維護”,而且具有強烈的問題意識、目標意識與責任擔當,能形成合力、凝聚力和執行力,能使自身“硬”起來,致力於“一張藍圖繪到底”,從而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 執筆: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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