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2日電/日前,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基於2020年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目標定位,中國近期統籌落實多項稅收立法工作。在此重要時點推動消費稅立法,有利於完善消費稅法律制度,構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消費稅政策體系,也有利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更好地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經濟參考報發表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文章表示,中國自1994年1月1日開征消費稅以來,依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稅收政策目標,對相關政策進行了多次調整,基本形成要素合理、框架成熟、運行平穩的消費稅制度體系,立法條件已然成熟。《徵求意見稿》延續現行的消費稅政策框架,並將前期已落實的改革內容升格為法律。此舉一方面通過立法規範了消費稅政策體系,增強了消費稅政策的穩定性,另一方面踐行稅收法定原則,有力推動了2020年稅收法治化建設目標的實現。
文章認為,推動消費稅立法是充分發揮稅收調節作用的制度保障。消費稅以特定消費品和特定消費行為作為徵稅對象,包括煙、酒、成品油、小汽車等15個稅目,與居民消費關係密切。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發揮消費稅對經濟的調節作用,有助於引導合理生產消費行為,在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發展方式轉變、支持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徵求意見稿》對消費稅納稅人範圍表述進行了統一,對稅率稅目表進行了補充完善,規範和整合了前期已經實施的政策調整。以立法的方式鞏固前期改革成果,能夠提升相關消費稅政策的權威性,使之更好地發揮稅收的經濟調節作用。
推動消費稅立法為健全地方稅體系提供有力支撐。減稅降費背景下地方財政可持續性問題值得重視,日前國務院發布《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國發〔2019〕21號),提出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這體現出培育地方消費環節稅源的導向。消費稅是中國重要的稅收來源,數據顯示,2019年1-10月國內消費稅總額12120億元,同比增長18.7%,占全國稅收收入比重為8.56%,具備一定的稅收貢獻潛力。《徵求意見稿》基於消費稅調控特點和後續改革需要,在法律草案中設置了銜接性條款,規定“國務院可以實施消費稅改革試點,調整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和徵收環節”,在法定框架下保留了對消費稅制度相機調整的靈活空間,確保了下一步以消費稅為著力點推動健全地方稅體系的法律基礎。可以預見,未來消費稅將在調節中央與地方收入分配、降低地方財政風險、引導地方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發揮更大的積極作用。
推動消費稅立法是提升稅收共治水平的有益嘗試。稅收共治的目標在於,營造良好稅收工作環境,統籌稅務部門與涉稅各方力量,形成全社會協稅護稅、綜合治稅的強大合力。《徵求意見稿》規定,“稅務機關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海關、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應當建立消費稅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制”,這明確了相關部門在消費稅征管環節的責任。有望以此為契機,推動建立部門間稅收共治的長效合作機制,形成稅務部門依法徵稅、有關部門協助控稅、納稅主體依法納稅、社會各界共同治稅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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