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綠拚反滲透法草案周五付委 稱無關共諜案
http://www.crntt.hk   2019-11-26 11:49:04
李俊俋。(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1月26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立法院”黨團25日公布《反滲透法草案》,並且加速要在28日舉行公聽會,在29日“立法院”院會提出逕付二讀,但本會期是否通過,目前仍是未知數。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上午受訪說,周四進行公聽會,要聽聽學界各種不同意見,這是立法過程。而國民黨一再說要慢慢討論,但他提醒大家,在“立法院”的相關“中共代理人”修法有8個版本,國民黨都反對交付審查,因此,他們希望這個會期儘快通過。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指出,“中共代理人法”相關修法是針對人,但《反滲透法》草案,則是針對行為本身。

  李俊俋也強調,民進黨團推出《反滲透法》草案共12條,重點在於如何限制反滲透的行為,“而不是對象”。此法案與日前爆發的疑似“共諜”王立強案完全無關,黨團早擬定好作戰策略了,這個草案他在3個月前就開始擬定。

  民進黨“立委”日前提出“中共代理人法”相關法案時,民進黨內部不諱言說,有台商持反對意見。現在民進黨修法改提出《反滲透法》草案,不針對“人”進行討論,似乎是怕引起台商的反彈。

  李俊俋也說,我們為什麼現在才提出《反滲透法》草案,因為有關F16V戰機特別預算已三讀,以及明年總預算日前都送出審查報告,他們必須要衡量整個狀況,才能進入《反滲透法》的提出,希望這個會期儘快通過。

  草案第四條提到,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定義是否不清?李俊俋說,條文都可以協商討論。指示、委託、資助是整個草案重點,“是管制行為,不是管制對象”,這些相關的規定在原來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法》等都有相關規定,我們是整合起來做出明確規範,如果有接受敵對勢力的委託、資助我們會加重其刑。

  劉世芳也解釋,過去三、四個月中共代理人相關修法提出,是針對人本身,是規範、仿效美國遊說團體法公開透明的資訊,但是現在《反滲透法》草案是針對行為本身。指示、遊說資金的不當引用,機構、團體等都在《反滲透法》相關範圍內,也引用選罷法、“國安法”、相關刑法等加重刑責二分之一。

  她也說,《反滲透法》草案第三條、第六條,都有告訴民眾中共代理人法轉到《反滲透法》,規範的是行為本身比較重要。至於“境外敵對勢力”,“敵對”修掉,變成境外勢力,因為很多種種跡象顯示,中國資金從第三地進來,不能用敵對勢力要用境外勢力。

  民進黨團版《反滲透法草案》全文如下:

  第一條
  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 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製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境外敵對勢力: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亦同。
  二、滲透來源:
  (一) 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二) 境外敵對勢力之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團體或其 派遣之人。
  (三) 前二款各組織、機構、團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 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 第1頁 第2頁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