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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左)與蔡清祥(右)。(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0月25日電(記者 黃筱筠)日前中國國民黨“立委”沈智慧質詢時問到有關死刑議題,“行政院長”蘇貞昌強調,法律規定有死刑,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只要應該執行,就要執行,就算依照兩公約中的內容,還是可以執行死刑。他今天在“立法院”面對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的質詢時仍說,“我一直是這樣的態度”。
由於民進黨對於死刑態度比較傾向廢死,蘇貞昌的態度跟民進黨稍有區隔。但民進黨在去年九合一選前兩、三個月也首度執行死刑。
陳賴素美也詢問“法務部長”蔡清祥,現在判決死刑定讞,但還沒執行人數有多少?蔡回答,有39位。
陳賴素美提及針對死刑存廢意見,支持廢死者有三主因,認為死刑違反人權、不能解決問題、也違反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兩公約”。
蘇貞昌答覆說,有些罪惡天地不容,把自己爸爸、媽媽或是親人殺死、燒死;當人家媽媽面前把孩子的頭剁掉,還滾到水溝裡,這是天理不容。雖生命是人權之首,但政府以最嚴謹態度面對,讓死刑定讞後,還有救濟程序的“法務部”審慎面對。
蘇貞昌還強調,還有就算依照“兩公約”,對於罪大惡極的罪行,“兩公約”也沒有說,絕對不能執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