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9日電/前不久,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表示,我國將實現GDP下算一級,即由國家來統一核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GDP數據。儘管此前已有過類似表述,但此次明確將結合第四次經濟普查解決這一問題且不久將進入普查數據發布階段,很多人對此給予了廣泛關注。
GDP分省數據相加不等於全國數據,原因主要在於GDP的分級核算制度。作為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GDP是核算出來的,不是加總出來的。這個總量指標覆蓋國民經濟各個行業,既需要統計數據,也需要會計資料;既需要常規報表,也需要普查數據、抽樣數據;既需要統計部門的數據,也需要財稅、金融、保險等各相關部門的資料;既要匯總數據,還要搜集資料進行虛擬估算,編制平衡表。GDP核算有三種方法: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理論上三種方法的結果應該一致,但由於資料來源龐雜,計算複雜,即使是一個國家和地區,不同核算方法的結果也往往因不一致而需要調整。
世界各國的GDP核算,有的僅在國家層面進行一級核算。而如果分級核算,下一級的加總都很難等於上一級的總額,因此有的國家要進行人為調整使其一致。我國經濟總量較大、發展速度較快、各地差異較大、情況較為複雜,核算及調整的難度也較大。諸如一些金融、交通部門,全國統一核算,各地核算時也不能缺位,核算時分劈難度較大。一些不同層級的法人單位,在分級核算時也存在重複計算的可能。此外,統計造假案件不時被披露和查處,也引發一些人對數據質量的擔心。
鑒於存在著這些問題及困難,國家統計局近年來努力加強對各地GDP數據的質量評估和控制,實行核算的下管一級。“下管”重點是加強對趨勢的把握和控制,加強對現有資料的評估分析。
以2018年12月31日為時點的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為GDP統一核算提供了條件和契機。首先,普查將摸清全國的經濟總量及其結構。以全部二三產業為普查範圍的第四次經濟普查,將在匯集所有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信息,彌補常規統計不足的基礎上,確定全國經濟總量,並對2018年及此次普查與上次普查之間的全國GDP總量予以修正;其次,普查將校准各地GDP數據。無論是存在漏統還是重複,都可以在“一個不能少”的經濟普查中被發現和修正;第三,普查將掌握全國統一核算單位相對詳細的數據資料,從而為按省際分劈數據奠定基礎。
省級GDP由國家統一核算、實施GDP核算下算一級,將是我國核算制度的重大改革。其意義不僅在於解決長期存在的省級數據相加不等於全國數據的問題,更在於依照一個統一的統計標準,更加精准地確定各地的經濟總量及其結構,看清各地經濟在全國整體經濟中的地位及彼此間的聯繫、影響,分析和判斷各地經濟發展進程中的趨勢、特點和問題,為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準確可靠的核算資料和統計數據。
作為一項重大改革,GDP統一核算既有大量技術性工作要做,更需要各方面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地黨委政府應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以科學和實事求是的態度,看待統一核算後的本地GDP數據變化。GDP能反映問題,但只能反映一定的問題,各地資源禀賦不同、區域功能定位不同,不能簡單以GDP論英雄。所以,各地應把關注和工作的重點放在依據數據認真分析本地經濟發展中的具體情況上,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加快轉型升級和新舊動能轉換,切實推動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努力做到行穩致遠。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潘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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