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3日電/氣候變化是目前國際最重要、最緊迫的議題之一,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在國際和國內都積極採取行動應對氣候變化,並鄭重承諾將在2030年左右實現碳排放達峰的目標。為實現該目標,亟需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深度參與並提供氣候投融資支持。
一、中國氣候投融資穩步發展
證券日報發表興業研究高級分析師錢立華、華福證券和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興業研究分析師方琦文章表示,近年來,由於中國在制度建設方面,建立了綠色金融頂層框架、綠色信貸工具、債券工具等一系列的制度框架體系以及激勵約束政策,氣候投融資作為綠色金融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氣候投融資的信貸工具、債券工具都取得了積極的進展。
根據銀保監會對外發布的綠色信貸數據,2018年末綠色信貸餘額超過9萬億元。從投放領域來看,根據2017年6月份的21家主要銀行的綠色信貸統計表,氣候投融資的信貸餘額主要投向“綠色交通運輸項目”(占比42%),“可再生能源及清潔能源項目”(占比28%)、“新能源”(新能源製造端貸款)(占比近17%)、“工業節能節水環保項目”(占比近5%)。
根據氣候債券倡議組織的統計數據,2018年,中國符合國際綠色債券定義的發行額達到2103億元人民幣(312億美元),占全球發行總額的18%,是全球綠色債券市場的第二大發行來源。通過一定的方法測算得出,2018年國內發行的綠色債券中氣候投融資證券工具規模預計超過1300億元,占全部綠色債券的比例約為62%,2018年非金融企業綠色債券募集資金用途主要集中在清潔能源和清潔交通等領域。
二、中國氣候投融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
文章認為,目前中國氣候投融資管理體制機制不夠完善。首先,氣候投融資專職管理和協調機構尚未組建,缺乏氣候投融資體系建設的統籌管理者,這也阻礙了頂層設計的加速出台。其次,缺乏對氣候投融資範疇的明確界定,相關的監測報告核查體系尚未建立,目前國家氣候變化的目標和指標沒有反映到金融體系裡,同時氣候資金尚未單獨核算,除來自國際碳市場的補償資金可核證與監測外,其他氣候資金均未被單獨列出,對國外私人部門資金的進入也沒有準確測算,難以估量其對經濟的影響;同時,標準體系與報告核查體系的缺位也將導致相關的激勵約束機制無法形成。第三,低碳試點與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存在錯位,氣候投融資是綠色金融的重要部分,而已有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與全國低碳試點城市之間卻關聯較小,並未從試點地區形成廣泛可複制的氣候投融資支持地方低碳發展的創新經驗。
銀行向氣候投融資項目提供融資的動力明顯不足。由於氣候投融資項目具有正的外部性且並未實現內部化,氣候投融資項目普遍存在前期投資規模大、投資收益率不高和投資回收期長的特點。G20的報告就曾指出:“可再生能源項目可能比傳統能源項目的建設成本更高……建設一棟節能建築的前期成本高於普通建築;與火電站相比,建設太陽能或風能電站的前期資本投入與運營支出占全部支出的比重更高。”與此同時,銀行提供綠色融資、氣候融資還需要對項目進行額外認證(因此也面臨額外的成本和監管風險),這就導致銀行向氣候投融資項目提供貸款的動力明顯不足。
在商業銀行層面,當前中國銀行業人才結構中,熟悉綠色金融、氣候投融資相關政策和產品設計運營的專業人才、環境和社會風險評估人才還非常缺乏,無法對氣候投融資相關業務的開展提供保障。
三、對中國發展氣候投融資的建議
文章提出,一是建立氣候投融資統籌管理機制和體系。
建立氣候投融資統籌管理機制和體系是推動氣候投融資發展的重要保障和前提,建議政府在兩個方面建設氣候投融資統籌管理機制和體系:一是成立氣候投融資工作小組,作為中國氣候投融資體系建設的頂層設計者,統籌管理相關建設工作;二是指定牽頭部門來統籌推進中國氣候投融資體系的建設工作,氣候投融資的發展可能會涉及到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發改委、財政部、銀保監會等各個部門,通過指定牽頭部門在全局上統籌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合作,將有利於中國氣候投融資的快速、順利推進。
二是建立氣候投融資支持平台,提供氣候投融資信息與能力建設支持。
積極探索金融科技在氣候投融資創新中的運用,借助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建立中國氣候投融資綜合信息平台,一站式發布氣候投融資政策、市場相關信息,包括低碳發展項目庫、氣候投融資產品、低碳發展政策庫,第三方認證和服務資源、企業氣候與環境信息披露、市場分析研究等其他相關信息。同時,也可以通過該平台支持氣候投融資相關技術、能力建設。目前中國在氣候投融資方面的人才是十分缺乏的,通過氣候投融資綜合平台的作用,集合各方最前線的氣候投融資信息,有助於氣候投融資相關的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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