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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幕僚、永齡基金會副執行長蔡沁瑜。(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香港9月6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最近加入郭台銘團隊擔任永齡基金會副執行長兼發言人的前電視主播蔡沁瑜,人紅是非多。剛進入郭營時就被八卦周刊爆料,說是郭台銘的美女幕僚、永齡基金會執行長劉宥彤與副執行長蔡沁瑜之間,出現爭權情況,劉宥彤“被放假”兩週。為破解留言,劉宥彤與蔡沁瑜前日一道受訪,聲稱這個劇情相當離奇,且兩人都是三個小孩的媽媽,工作上郭台銘有很多國政方面的事情要討論,沒有時間在宮廷內鬥、爭權上。兩人還以挽起手的肢體語言,反擊“爭權”的傳聞。這個公關動作,算是成功。但不旋踵,昨日上午十時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新竹市調站,前往新竹縣政府展開大動作搜索,縣文化局長、蔡沁瑜的丈夫李猶龍因疑涉“貪瀆案”遭帶回,還有徐姓秘書、科員、司機等共四人目前都被帶回新竹市調站接受調查。下午三點左右,李猶龍等四人遭檢察官無保飭回。而與此同時,竟然也一度傳出,李猶龍的妻子蔡沁瑜也可能遭約談一事,地檢署則表示目前暫未考慮,至於李猶龍公車私用一案,檢察官也僅低調表示“證據到哪,辦到哪”,其他並不願多做表示。不過傍晚五點左右,李猶龍透過縣政府文化局管道表示,因公務車使用的認知不清,造成縣府困擾,深感抱歉,即日起,也辭去文化局長一職,之後秉著“偵察不公開原則”,不會再發表回應,一切的回答以檢調及律師發言為準。
按照行政體制,縣級文化局長一職佩有專屬司機及座車,而公務車及司機,只有上班時間才能作使用。但李猶龍卻被舉報,涉嫌將公務車當成私人車使用,除了上班下班自行駕車往返台北、新竹住家及辦公室之外,還在下班時間,要求司機接送李的友人或其他公務員搭高鐵。由於公務車的油費及ETC均向文化局支領公帳,李猶龍涉嫌違法使用公務車估計長達五個月左右。
其實,在地方縣市,類似的情況雖然並非普遍,但也在在不少,甚至成為“潛規則”。但為何檢察署如此的“大陣仗”,後來經過詢問後,又“大事化小”,無保飭回?應當說,檢察署接到政務官“涉貪”的檢舉,必須偵辦,但在到案了解,算不上違反刑法,達不到起訴的層級,移交行政部門作行政處分即可。關鍵所在,是檢舉之人。究竟是真正出於公心,疾惡如仇,不管案件大小都要檢舉,一於做個“好市民”,還是其他的甚麼目的?值得深究。而李猶龍的反應激烈,雖然楊文科縣長也公開表示“覺得他也是滿委屈的”,但李猷龍卻作出猛烈動作,辭職“唔撈”。可見其心中憤懣至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