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此“主動送槍上門”的好機會,國民黨的從政人員卻沒有“見獵心喜”,進行追打,可能是“投鼠忌器”,擔心追打下去會成為“迴力標”,因為國民黨的某些民代,可能也存在著類似遭受質疑的問題。只有一些不準備投入選戰的黨職人員“唔鹹唔淡”地諷刺幾句。反而是一些名嘴及民進黨民代,尤其是要在嘉義縣第二選區挑戰陳明文的前民進黨人林國正等,丟出了讓陳明文極為尷尬並難以回答的問題。
實際上,甭看只是區區的三百萬元,但倘是按照陳政廷的解釋,按圖索驥地追問下去,可能會觸及到涉嫌違法的問題,比質疑為“政治獻金”還要嚴重得多。因為根據“監察院”今年五月公佈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廉政專刊》,陳明文在去年十一月一日定期申報的財產中,除多筆不動產外,現金存款扣除債務,只有二百四十萬元。現在卻一下子“從銀行提領”三百萬元現金,是否存在著“瞞報”的問題?倘答案是否定的,那麼,這些既超逾申報數額,也超溢陳明文在申報後出任“立委”的合法酬金的現金,是從哪裡來?是參加地下賭場的賭博贏取得來?還是有人行賄而所得?……隨便一條,都是觸犯相關法律的。而且,根據反洗黑錢法律規定,存戶向銀行提領超過五十萬元現金,就需要由銀行進行登記並通報洗錢防制中心,而陳明文卻一下子提領了三百萬元,有否通知洗錢防制中心?還有,根據法律規定,在一年內向親屬贈予超過二百二十萬元的,都需繳交贈予稅,這筆贈予有否向國稅局繳稅?
台灣地區海關規定,出境時最多只能攜帶十萬元現金,超過部分將被沒收。據報道,昨日蔡英文在出席一項活動被媒體詢問時,臉馬上僵掉,並且急忙對站在一旁的“內政部長”徐國勇投注求救的眼神,徐國勇當即機靈救駕,代替蔡英文回答說:“因為它並沒有發生嘛,還沒有發生就沒有帶出去嘛,帶出去當然要申報,申報就沒有什麼洗錢的問題”。這就反證了,這筆現金倘是攜帶出境,是抵觸相關法律的。而從今年初開始,蔡英文為了騙取選票,製做“恐中抗中”氛圍,曾經多次主持“國家安全會議”,定下一系列措施,其中一項就是維護“國家金融安全”。此事如果是發生在國民黨人士身上,可能就會被扣上“擾亂金融管理,危害國家金融安全”的大帽子。遺憾的是,國民黨人“捉到鹿唔識脫角”,沒有就此而窮追猛打。即使是陳明文獲得“司法庇護”,也可出一口烏氣。畢竟,國民黨人被沒收、凍結黨產,及遭受“東廠正義”後,憋屈在心里太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