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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26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國安”私菸案,2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國安局”、華航等13人,“監察委員”高涌誠、王美玉、張武修於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後,已申請自動調查。據指出因偵查終結,“監察院”可以向“國安”體系等單位調卷,進行約詢。
“監察委員”指出,中華航空公司未依禮遇名單總人數可攜帶免稅菸品數量之限制,不僅事先開放預購,且事後採機邊提領交貨,涉有違反海關、保稅倉庫及機坪作業等相關管制規定,導致“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人員2019年7月22日隨團“返國”之際,利用職務之便,私運逾萬條未稅菸品入境,日前相關涉案人員分別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稅捐稽徵法等罪起訴,引發高度關注。
“監察委員”表示,國際機場禮遇作業事涉機場管制區內之人、車及貨物進出管制,此次“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人員使用機場特別通道,以“總統府”5部保密車號之貨車運送逾萬條菸品,並於第一航廈B9空橋出至聯外道路C3門處被查獲,凸顯出特種勤務人員欠缺法治觀念、紀律鬆弛渙散、內部安全控管完全失靈外,國際機場管制區內與民用航空器間相關免稅、保稅商品或侍應品之准單、運輸、貯放、轉讓或銷售、檢查及放行流程之管控機制,存有嚴重違失情事。
監察委指出,國際機場管制區內,有關菸酒稽查、查緝逃漏菸酒稅及取締案件之應辦事項、協調整合機制各為何?該批貨物是否屬中華航空公司提供擔保之保稅貨物?本案涉嫌私運菸品之報關、運輸、承攬、倉儲、貨櫃集散站及其他與通關業務等有關之電子傳輸資料為何?在貨物通關自動化下,有無規避移倉、銷售、領用、退貨及提貨等相關通關控管或查驗,且應如何監管以避免私運入境?歷年是否亦曾利用同樣手法走私未稅進口商品入境?及未來應如何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相關疑義,實有詳予瞭解釐清之必要。
整起私菸案中,北檢偵結後一共起訴13人、緩起訴6人。北檢指出,吳宗憲在行前預購、機上購買一共10009條免稅菸,其中台北關查扣9797條,分別由109人購買。針對特勤人員登記購買菸品者,訂購數量最多的前3名分別為永和警衛室少校組員徐兆鋒,購買1037條;永和警衛室駕駛班上士劉尊彰,購買900條;特勤中心警安組上校副組長林志建,購買56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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