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7日電/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商業銀行股權托管辦法》(以下簡稱《托管辦法》),將極大地提升商業銀行股權信息透明度,發生在包商銀行、恒豐銀行等銀行的股權亂象今後將無處遁形。
公司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對經營貨幣信貸的銀行業而言尤為重要。2013年《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發布以來,經過多年努力,我國銀行業公司治理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特別是在股東和股權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股權結構有待優化、股東管理不夠規範等問題。
究其原因,一是所有者缺位問題長期存在,內部人控制和大股東越位問題同時存在;二是部分銀行股東資質不符合規定,存在股權代持等問題,銀行股東變化未按規定報批;三是股東出資不真實,股東向銀行出資存在虛假出資,資金來源不明,將非自有資金作為入股資金,甚至使用銀行資金搞體內循環。
2018年,銀監部門將“公司治理不健全”作為深化銀行業亂象整治工作的第一要點。公司治理的基礎是股東和股權管理。2018年1月份,原銀監會公布《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股權辦法》),隨後印發規範股東報告事項等兩個配套文件,從股東質量管理、股權變更管理、關聯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嚴格規範。該《股權辦法》強調穿透式管理,如大股東穿透,要穿透到實際控制人與實際受益人;入股資金穿透,必須是自有資金。此外,還強調股東股權質押的權利限制,以及銀行股權事務相關的管理責任。同時,《股權辦法》明確提出商業銀行應建立股權托管制度。
應該說,《股權辦法》著重加強股東資質管理,強化源頭風險控制,是規範股東和股權管理的第一步。近日公布的《托管辦法》是對《股權辦法》的進一步落實和細化,強化日常行為管理,是規範股東和股權管理的第二步。
對於上市、在新三板掛牌的商業銀行,《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其股權托管提出明確要求的,其股權托管按照現有法律法規實行。因此,《托管辦法》規制的重點是非上市商業銀行股權托管,即未上市銀行按照市場化原則將股權托管至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符合要求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或其他股權托管機構。在這之前,部分商業銀行實施了股權托管,但托管缺乏統一標準,托管機構硬件條件、服務水平參差不齊,部分存在股權“形式托管”現象。《托管辦法》以及配套的《關於做好商業銀行股權托管辦法實施相關工作的通知》重在統一托管工作方式和要求,明確托管機構准入和職責,將促進股權管理更加獨立、有效。《托管辦法》還對商業銀行股權托管和股權確權工作明確了過渡期安排。
實施好兩個辦法,將提高銀行股權信息透明度與股權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遏制股東對銀行施加不當控制和謀取不當利益。當然,股權托管不僅是將銀行股權登記、變更、報告、查詢等工作外包。如果托管只是簡單開展股權登記和信息傳輸工作,而不是起到獨立管理和監督作用,托管工作的意義就會大打折扣。下一步,應進一步明確托管的法律責任,並加強托管機構的能力建設。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董希淼(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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