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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7月3日電(記者 黃筱筠)《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修法,明訂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退休後終身不得參與中國大陸政治活動,最重將剝奪退休俸,已領的也可追回。國民黨多位“立委”在修法發言時痛批,民進黨修法是假“國安”之名,為了明年大選進行政治操作。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發言說,不能只限制中將,或只有在中國大陸,管制應擴大到少將,也不要限制只有在中國大陸地區,否則若發生中國國民黨籍高雄市長韓國瑜到香港中聯辦,就無法可管。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正條文,主要是增列赴中需先申請的人員範圍,只要是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機關之人員,或是受這類機關委託進行“國安”、“國家”利益相關公務的個人或民間團體成員,赴中都必須先經申請獲准。
第9條之3修正條文明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的政務副首長或中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在大陸地區舉辦的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如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的旗、徽、歌等行禮、歌頌或其他類似行為;第91條部分,則是提高違反相關規定時的罰則。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發言說,無黨籍台北市長柯文哲現在正在上海舉行雙城論壇,可能見到國台辦主任劉結一並進行閉門會談,那算不算違反“國家”利益?這個界定上很模糊,修法通過會變成政治打壓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