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1日電/國家醫保局日前會同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於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國家醫保局表示,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取消並不會降低居民的醫保待遇。
我國醫保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其中,醫保個人賬戶是醫保機構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設立的,用於記錄本人醫療保險籌資和償付本人醫療費用的專用基金賬戶,曾發揮激勵等作用,但弊端也越來越明顯,包括部分賬戶資金“沉睡”或用於購物,以及缺乏互助共濟功能等。
此次文件明確取消居民醫保個人賬戶具有多重意義。對醫保機構來說,由於取消之後不用再涉及個人賬戶,應該說管理成本會有所下降。對城鄉居民參保人而言,今後醫保基金保障能力增強了,原因是可以用大家的錢幫助大病患者。從政府角度來講,可降低醫保統籌基金壓力和財政壓力。
有關部門承諾個人(家庭)賬戶取消並不會降低居民的醫保待遇,這一點很重要。因為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是參保人“自己的錢”,突然要動個人的錢,自然先要打消個人的顧慮。有此承諾之後,可便於此項改革順利推進,在2020年底前如期取消個人賬戶,讓醫保基金制度更科學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並不涉及職工醫保。目前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現狀是,由於資金累積結餘較多且缺乏共濟功能,不少地方規定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除了本人可以使用外,本人的配偶、夫妻雙方父母、子女均可以使用;同時擴大了使用範圍和使用區域,增加了個人賬戶共濟功能。
同時也要看到,相比取消居民醫保個人賬戶後統籌基金共濟功能變強大,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改革後的共濟作用仍然很有限,僅職工家人才可共用,削弱了醫保制度共濟功能。為此,不少專家呼籲,無論是居民醫保個人賬戶還是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都應徹底取消,以盤活醫保個人賬戶資金。
取消居民個人賬戶應是醫保共濟改革的第一步,這一步在2020年底完成後,很可能啟動第二步改革,即取消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最終讓所有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全部計入醫保統籌基金。如此一來,醫保互助共濟功能比現在強大很多,對參保人、醫保機構、國家都是利好。
為何不同步取消居民醫保個人賬戶和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具體原因有待決策部門進一步解釋。筆者認為,這是遵循了漸進式先易後難的改革邏輯,因為居民醫保個人賬戶容易取消,而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情況比較複雜。從這個角度看,應當盡快謀劃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改革,以應對老齡化時代的醫保挑戰。
另外,還應該加快醫保基金全國統籌改革步伐。據悉,目前全國絕大多數地區醫保基金仍處於市、縣級統籌,醫保基金難以調劑使用,降低了基金使用效率。對此,全國人大代表龐國明在今年全國人大會議上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實行醫保基金全國統籌,以真正實現“人人平等享受醫保”的目標。
無論是取消所有的醫保個人賬戶,還是實現醫保基金全國統籌,都將使醫保資金從多個資金池匯聚成一個統一的龐大資金池,不僅將增強醫保基金互助共濟功能,而且也可增強醫保基金抗風險的能力,並有望降低醫保基金管理成本和財政壓力。所以,期待相關改革盡快啟動。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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