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1日電/浙江在線訊,“根據去年市、縣兩級審批服務部門辦件量的不完全統計,證明材料取消後,全年群眾可以免予提交證明材料350萬件次。”4月20日上午,記者從台州市政府獲悉,該市已基本建成“無證明城市”,邁入“無證明”時代,市、縣兩級已成功編制證明材料取消清單,共計取消證明材料7285件。
群眾不用跑,意味著政府更要積極作為。記者了解到,台州此次取消的證明種類包括身份關係證明、住所證明、殘疾證明、死亡證明等,取消範圍輻射到村(社區)、鄉鎮(街道)、政府職能單位等。清單詳細列明,“法無規定”證明一律取消,也就是說基層不用再為出具“奇葩”證明而不堪其擾;“法有規定”的證明,群眾和企業照樣不用跑,相關單位須運用數據共享、部門協助、當事人承諾等方式進行核查,實現辦事過程無需提交證明材料。
截至目前,在台州市本級證明材料取消清單中,共取消證明材料482件,涉及辦事項目295項,取消率為100%。其中,明確直接取消的75件,以申請人承諾方式替代的115件,兩者合計占39.4%,以數據共享方式核查的140件,由部門調查核實的85件,還有部分證明材料通過核驗其他證照等方式辦理。與此同時,9個縣(市、區)共取消證明材料6803件,取消率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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