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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籍台中市長盧秀燕。(中評社 林谷隆攝) |
中評社台中4月13日電(記者 林谷隆)中國國民黨籍台中市長盧秀燕14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無論統或獨,在台中舉辦活動,我們都會批准,只要確保治安跟公共安全,基於言論及集會自由,地方首長不能不準。更何況,統派或獨派過去也曾在台北、高雄舉辦遊行活動,地方都會依法批准。對於民眾基於不同政治立場遷怒她,盧也說她會予以包容、予以尊重。
台中市長盧秀燕14日上午出席佛誕節浴佛園遊會慶典活動、基督教中國佈道會70週年感恩慶典等兩場宗教活動。活動中,接受媒體聯訪,對於統派團體、獨派團體原訂13日在台中市舉辦大遊行,最終統派取消活動,獨派活動也和平落幕的看法。
盧秀燕表示,不管是統或是獨,昨天在台中遊行,我們都批准,因為根據大法官“釋憲”445條講得很清楚,首長對於民眾上街頭,不管是統是獨,基於言論及集會自由不能不准,如果不准就是違憲。
盧秀燕強調,所以根據大法官解釋445條,以及集會遊行法規定,不管是統是獨,台中市警察局都會依法批准,只是在遊行的過程中,一定要確保治安跟公共安全。其實這也不只在台中市,過去在台北、高雄統獨都有遊行,地方都會依法批准。
至於有網友在維基百科上,將盧秀燕的資料竄改為賣國賊,會不會覺得委屈?
盧秀燕回答,她感受到,有些民眾在政治立場上,有部分非常對立,所以難免會遷怒到批准的警察局或市長。不過這並沒有關係,台灣是一個言論自由和集會遊行獲得保障的地方,這就是民主精神、“憲法”精神。身為市長、警察局長,我們對民眾不同的意見我們都要予以包容、予以尊重。
台中市“新聞局長”吳皇昇也透過新聞稿補充表示,依據大法官釋字445號:“對‘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使主管機關於許可集會、遊行以前,得就人民政治上之言論而為審查,與“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
吳皇昇指出,不管統獨都屬言論自由範疇,集會遊行若實質審查其言論就是違憲。這幾日市政府尊重各方言論,不願主動批判,但有心人士實在是夠了!盼回歸理性。
吳皇昇強調,針對網路上或部分民進黨人士惡意操作與刻意中傷,深感遺憾。這些操作讓台灣陷入無謂的虛耗,相信台灣人民的智慧與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