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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
在兩會現場,一項項完善軍事立法的建議引人關注——
“建議推進傷病殘軍人移交立法,完善軍地相關配套政策,維護和保障傷病殘軍人權益。”武警重慶總隊政委修長智代表在調研中發現,傷病殘軍人移交難的主要症結,是現行的移交安置政策法規相對滯後,有關移交的硬性規定不健全,安置移交還缺乏剛性落實的法制保障。為此他建議在這方面進一步加強相關法律法規保障。
“國防動員需要進一步完善法制保障。”陸軍防化學院教授王玄玉代表調研發現,“目前國防動員法的一些具體條款,還有與現實需要不相適應的地方,難以滿足預備役力量建設、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的需要。”
軍隊代表委員表示,加強頂層設計推動依法治軍已顯成效,人民軍隊法治化建設已按下“快進鍵”,駛上“快車道”。
確保令行禁止,從嚴執法打出“組合拳”
從嚴執法,要抓住“關鍵少數”。
一些軍隊代表委員告訴記者,近年來,各級牢牢抓住領導幹部這個依法治軍的“關鍵少數”,逐級開展幹部工作大檢查、財務工作大清查,領導幹部暢通民主監督渠道、帶頭學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風。從首長機關到基層連隊,法規制度成為人人知曉、時時對照、處處監督的“鐵標尺”。
從嚴執法,難在依法治權。來自海軍的代表委員告訴記者,近年來陸續推出的一項項舉措盯著治權,讓心中無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現象無處藏身;一記記重拳對准治權,對選擇性執法、運動式執法、變通式執法的單位和個人有責必究。
從嚴執法,難在強化監督。“用一個個法規扎起‘籬笆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再給‘籠子’加把鎖。”來自軍事科學院的劉石磊代表說,嚴格執紀必須強化監督,形成有責受監督、履責要考核、失責必追究的問責追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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