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人權考慮。有觀察家注意到近年來中俄在淡化維和行動中的人權因素。同時,北京開始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推進自己的人權觀——強調物質生活和經濟發展的集體權利,與西方的個人公民和政治人權觀念不一致。
此外,西方的“自由型”和平強調民主、良治和強大公民社會,這不同於中國的“發展型”和平觀念——注重經濟發展,支持漸進改革,強調強勢政府,以基於結果的有效治理取代基於價值觀念的良好治理,并以鼓勵效仿、學習而非強加的方式推動這種模式。
中國成為維和主力對國際社會及西方意味著什麼?首先,應承認中國對多邊環境下維和行動所作出的重大貢獻。其次,不要忘了,中國與西方對維和面臨的緊迫問題并無明顯立場分歧,包括如何最好地保護戰區平民、定義地區組織的作用等。鮮有人會說西方在脆弱國家主導的和平與建設是成功的。因此,中國對舊模式的挑戰受到歡迎。至少,它為中西方彼此直接討論打開了大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