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4日電/近日,吉林省紀委對11起扶貧領域失職失責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這11起典型問題分別是:
1.長春市二道區英俊鎮政府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主任李士萍、會計吳高地履行監管責任不力致使他人貪占扶貧專項資金問題。2017年3月,李士萍、吳高地未認真審核把關該鎮胡家村電路改造工程使用扶貧資金4萬元相關財務報批事項,致使工程承建方孫某某虛開發票騙取2.4萬元占為己有。2017年10月,李士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吳高地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全部退還。
2.吉林市豐滿區江南鄉政府民政辦主任李佳洋履行監管責任不力致使不符合條件人員未及時取消低保資格問題。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李佳洋未按照規定要求對低保人員進行動態管理監督,致使江南鄉9戶20名不符合條件人員未及時取消低保資格,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9月,李佳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雙遼市茂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趙忠文履行監管責任不力致使扶貧項目經營損失嚴重問題。2016年10月,趙忠文負責推進實施茂林鎮孟益村地瓜窖扶貧項目,因其監管不力,導致該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張勇在未作市場分析調研、未嚴格把關情況下所購地瓜腐爛219萬斤,損失共計126萬餘元。2018年5月,趙忠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張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東遼縣泉太鎮政府綜合執法辦主任兼秘書高啓升履行監管責任不力致使他人違規辦理低保問題。2017年1月,高啓升在任泉太鎮六馬社區主任期間,未按照規定程序履行職責,對轄區內居民甄某某申報辦理低保事項審核把關不嚴,致使其違規成為低保救助對象并違規領取低保金1200元。2018年7月,高啓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全部追繳。
5.輝南縣發改局副局長兼縣脫貧辦副主任丁岩峰履行監管責任不力致使上報扶貧項目整改情況不實問題。2017年12月,丁岩峰按照省委巡視反饋意見要求上報樣子哨鎮小椅山村養豬場規模“縮水”問題整改情況,由於其工作不認真負責,將該項目整改情況應報“未完成”報為“已完成”,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6月,丁岩峰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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