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4日電/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山東省紀委監委對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劉士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士合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黨內搞團團夥夥、培植個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從事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民間借貸活動,搞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士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山東省監委委員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士合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劉士合簡歷
劉士合,男,漢族,1955年2月生,山東沾化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71年3月參加工作,198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鄒平縣委書記、濱州市委常委、菏澤市委常委等職。2007年3月任菏澤市委副書記,2008年7月任菏澤市委副書記、市長,2011年12月任萊蕪市委書記,2013年7月任東營市委書記,2015年1月不再擔任東營市委書記,2015年2月任省人大常委、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7年2月任省十二屆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2018年3月退休。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