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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高舉旗幟,到“農委會”抗議。(中評社 楊騰凱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6日電(記者 楊騰凱)來自高雄、屏東、宜蘭蘇澳等地的漁民,因不滿政府法規對遠洋漁業管理過嚴,6日號召全台漁民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抗議。原訂集合時間是正中午12時,但漁民遠道而來,直到下午1時左右,大多數漁民才集合完畢,聚集了超過2000人,高舉著治理無方、官逼民反、民不聊生的旗號,對著“農委會”抗議。
漁民自救會提出五大訴求,及26條漁業改進意見,“要一條一條與官員及‘立委’好好談”。
五大訴求包括,對於漁業三法惡法應予修正;取消漁工逃脫6個月限制雇用之規定,以利漁船出港作業;維護主權,政府應派巡護艇強力護漁;漁業不可適用勞基法,應盡速訂定漁業專法;並且,因船位、電子漁獲回報故障,原需一個月內返港修復,不符漁業經營效益,亦建請改為作業完畢返港修復。
26條意見則清楚羅列要求政府維護沖之鳥礁、八重山、太平島等周邊海域漁權,降低遠洋漁業條例罰鍰金額,漁獲回報准予更正資料,以及捕鯊無割鰭棄身便不予處分等。
台灣遭歐盟祭出黃牌警告,若不改善遠洋漁業非法漁撈問題,未來台灣漁船的漁獲恐難進入歐盟市場,為此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修正相關法令,包括《漁業法》、《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等漁業三法,提高罰則加嚴管理,但漁民認為新法罰責太高,決定6日自發集結北上到“農委會”抗議,前來抗議的漁民人數預計達到2800人,多來自高雄、屏東東港、屏東琉球、宜蘭蘇澳等地區。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組長林頂榮表示,去年大概有100多件被開罰,累積罰金有1億元以上,大部分漁民是誤入到他國經濟水域違規捕魚,或是漁獲匿報,匿報對公海資源評估有很嚴重的影響,對於國際共同保育資源產生衝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