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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炒股案選前定讞 國民黨:政治冤案
http://www.crntt.hk   2018-09-17 14:55:19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洪孟楷。(照片:國民黨提供)
  中評社台北9月17日電(記者 張嘉文)中國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洪孟楷今召開記者會表示,縣市長選舉前僅剩70多天,花蓮縣傅崐萁縣長卻因案判刑定讞,然而早在今年8月15日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本案在審判過程中明顯有重大瑕疵爭議,包含未讓陳訴人表示意見,筆錄證據與言詞辯論所提證據都不同,連最離譜的證據數量都搞錯,“監察院”調查報告要求法院檢討改善,程序上出現如此重大瑕疵,“最高法院”不但沒有發回重審,反而做出定讞判決,這已經讓民眾完全無法相信司法,這樣的判決根本就是政治冤案。

  年底花蓮縣長選舉共3人角逐,國民黨提名傅崐萁的妻子、“立委”徐榛蔚,民進黨提名縣議員劉曉玫,以及2014年也曾參選縣長落敗的黄師鵬。

  傅崐萁被控於“立委”任內涉嫌炒作合機股票,遭判刑8月定讞,將入獄服刑,“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對傅崐萁解除職務,並報請“行政院”指派代理縣長人選,經“行政院”核定花蓮縣代理縣長由“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接任,17日正式上任。

  洪孟楷指出,“監察院”調查報告內針對此案特別提出三點重大瑕疵,包括“一、審判長並未就該沒收部分進行證據調查,亦未命陳訴人表示意見,對陳訴人訴訟基本權之保障,程序上顯有不周;二、言詞記載證據有11 項,但審判筆錄中卻載有12項。三、逐一提示證據流於形式。”並且於最終要求法院檢討改正。雖說“監察院”對於尚未定讞的案件不得結案發表意見,但就正因並未注意到是此高度政治敏感的案件,所以“監委”以客觀事實心證後做出的報告,更顯珍貴。

  洪孟楷強調,上訴到“最高法院”主要為法律審而非事實審,本案明顯有審判的程序瑕疵,卻被視而不見,更讓人感到疑點重重。此外,本案“最高法院”審判庭長,竟是過去三歲女童遭受性侵卻改判無罪,因而引發白玫瑰運動的法官邵燕玲。不禁讓人更加質疑,嚴重性侵犯案情可被逆轉、有明顯瑕疵爭議審理過程卻全案定讞,這樣的審判標準到底為何?

  國民黨認為,傅崐萁縣長應該提出“再審”請求,以保障自身權益和捍衛清白;國民黨也要求曾提過非常上訴“該提就提”的“檢察總長”江惠民,如今看到撕裂社會更造成民眾對司法不信任的重大爭議,更應該主動提出該案的非常上訴,才能讓社會平息爭議,還清白者一個公道。

  洪孟楷強調,關乎行政首長的判決都能夠這樣草率,是否想藉此操弄花蓮選情?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

  最後,國民黨更要呼籲,距離選前不過兩個多月,看得出民進黨對於各地選情已經無所不用其技在操弄,目的只有一個,不是民進黨做得好,而是想方設法讓國民黨不要當選就好,所以請花蓮鄉親更要唯一支持國民黨提名花蓮縣長候選人徐榛蔚,讓花蓮藍天不被黑手操弄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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