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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投行的建立表明,現有援助體制無法滿足發展中國家的基建需求,圖為這是2017年3月31日在北京金融街拍攝的亞投行總部大樓。(新華社) |
中評社香港8月24日電/改革開放後的近40年時間裡持續高速增長的中國經濟被視為某種成功樣板或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在雷曼衝擊後,隨著世界經濟對中國經濟依存度的上升,中國發展模式開始引發全球關注。尤其是喬舒亞•庫珀•雷默在2004年發表極具衝擊力的論文《北京共識》後,全球範圍內圍繞中國發展模式的爭論逐漸興起。
日本《外交》雙月刊7/8月號載文《中國發展模式的普遍性》,文章說,雷默提出的“北京共識”這一概念,是基於上世紀90年代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發展政策為根據形成的“華盛頓共識”。作為擺脫上世紀80年代席卷全球經濟的債務危機的良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給出了“結構調整”的辦法,這就是基於“華盛頓共識”推出的一攬子政策。但是迫使那些市場尚未健全的發展中國家實施以市場經濟為目標的“結構調整”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招致失敗,作為根據的“華盛頓共識”也遭到了“新自由主義”和“市場原理主義”的猛烈抨擊。而所謂的中國發展模式與“華盛頓共識”這樣的主流思潮和政策存在差異的地方,恰恰是其本質特征所在。
為了幫助我們理解什麼是中國發展模式,不妨看一看中國對援助體制都做了什麼。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下屬的發展援助委員會(DAC)與中國的對外援助在基本理念上存在相當大的差異。第一,DAC旨在提高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民衆福祉,而中國基於平等互利、互不幹涉內政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形成了獨特的援助理念。第二,DAC實施的是基於發展模式的援助,而中國出於不幹涉內政的立場,不贊同局限在某些特定的發展模式。第三,DAC保持著較高的贈予比例,強調的是不帶有附加條件的自由信貸,中國重視的卻是有償援助和附帶條件援助,但是發放條件非常寬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