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縣區:通報4起幹部作風典型問題
近日,贛縣區紀委監委通報4起幹部作風典型問題案例:
湖江鎮上站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黃祥亮在空心房拆除工作中慢作為的問題。經查,2017年7月,湖江鎮上站村三組村民曾某拆除了危舊土坯房,但由於黃祥亮責任心不強、工作慢作為,曾某拆除土坯房的申報補助資料一直未上報湖江鎮政府,直至2018年7月,曾某將此問題反映到市委巡察組,上站村委會才將曾某的申報補助資料上報,導致曾某的補助資金未能及時撥付,造成了不良影響。另查明黃祥亮還存在其他違規違紀問題。2018年8月,黃祥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王母渡鎮醫保所所長陳春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幫扶貧困戶通電的問題。經查,2017年12月,陳春結對幫扶的貧困戶鄭某所住土坯房未接通照明用電,但陳春以鄭某的保障房馬上要完工並交付使用和鄭某對土坯房通電的願望不強為由,對鄭某土坯房未通電問題沒有引起高度重視並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也未向相關領導報告,2018年元月,上級檢查組人員發現鄭某所住土坯房未通電,不符合“兩不愁、三保障”要求,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6月,陳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茅店鎮茅店村原黨支部書記張文福違反工作紀律,對扶貧項目疏於監管的問題。經查,茅店鎮茅店村烏坑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明確要求,張文福代表茅店村委會對烏坑組道路硬化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但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張文福本人既未到施工現場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也未組織其他人員進行監管,導致該項目工程質量不達標等問題的發生,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7月,張文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石芫鄉廣教寺村駐村領導黃輝、村黨支部書記邱發根、區城管局幫扶幹部吳進坤作風不實問題。經查,2018年3月,石芫鄉廣教寺村黨支部書記邱發根和石芫鄉駐村領導黃輝在分別得知該村貧困戶何某保障房漏水問題後,未採取有力措施,及時督促解決;區城管局幫扶幹部吳進坤多次到何某家走訪,卻未發現何某保障房漏水問題,工作作風不實並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5月,黃輝、邱發根、吳進坤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