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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進行時(圖片來源:人民網) |
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據廣東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中山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原副主席賀振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賀振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賀振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賀振章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賀振章簡歷
賀振章,男,漢族,1962年6月出生,中山南朗人,大學學歷,1983年9月參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3年10月起,歷任中國農科院技術員、共青團中山市委辦事員、科員、宣傳部副部長、辦公室主任
1996年9月至1999年9月,任中山市坦洲鎮黨委副書記
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任中山市坦洲鎮鎮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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