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柯文哲,尚毅夫分析,首次的羈押庭裁判是用“圖利罪要件,追查是否單純圖利或有期約、收賄,偵查是浮動的”等等。但這一次北檢新聞稿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列進去,還提到許姓被告(橘子許芷瑜)、柯市府任內舊屬的被告及證人尚未到案。
尚毅夫推論,這位“舊屬”被告一定是柯市府的人,但範圍太廣也不一定是大咖。此人在台灣會被直接傳喚,很可能有無法傳喚的理由,如人在國外或是檢方暫不公布是誰,擔心打草驚蛇、讓被告滯留海外。
至於外界猜“舊屬”是不是黃珊珊、蔡壁如?尚毅夫說,這2人都在台灣只要傳喚就會應訊,黃珊珊是“立委”,不來也會被通緝,這樣更難看,所以基本上可以排除黃珊珊。另外,北檢提到的“證人”到底是誰,還不清楚。 |